征周刊号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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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01-25
 

现在的开发商,我服了怕了

业主的反抗基本是徒劳的……

政府,警察,法院联手都搞不倒开发商。

一个同事买了套房子,他不无得意地说,我房子的开发商就是在能陶然亭里开发房产的开发商。我说,你完蛋了,如果以后你和开发商一旦有什么纠纷,保证你天下找不到一个说理的地方,你想,能打通那么多关节,在陶然亭里盖高楼的开发商得有多牛?得有多大背景?

今天的版面头条又提供了一个活生生的例子,这样的版做多了,买房时会有心理障碍的。

我上个星期做的一个版,头条标题是:法警护送新物业接管小区

今天的头条标题是:新物业入驻五天后撤出

法院都没辙了。

我手上的政府通稿最后一句说:我们诚挚欢迎媒体监督指导工作,共同努力促进社区矛盾的解决。

政府看来也没辙了。

至于媒体,我们也算追踪报道了一年多了

当然一点事都没有。

事情是这样滴:

两个公司合资开发房地产,盖了一个叫美然动力的小区,盖成后,其中一个美晟公司负责物业工作。

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,启动罢免程序,将美晟物业罢免。这个公司认为,这小区都是我盖的,你们凭什么赶我走?

业主没办法,拒绝交物业费,并将该公司告上法庭,经过两审,该公司均被判决撤出。

第一次败诉的时候,该物业公司称如果业主再不缴费,就停了你们的电,亏得政府从中搅和,大家的电还是保住了。

第二次败诉,该公司仍然拒不撤出,并且当天就停止保安,保洁工作,第二天又停水停电,还是经政府搅和,业主的正常生活才得到保障。

经过两轮诉讼,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年多。

但该公司依然不搬。

最后法院强制执行,派法警护送新物业入驻,并督促新老物业交换材料。

这是1月17日。

昨天,小区停暖。

新物业说,我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,我手上没有资料,甚至连办公地点都没有,因为小区的投资商就是这个公司嘛!人家当然不会给你好脸色看。

新物业借了办公室,但同楼层就是美晟公司,人家动不动过来“照顾”一下,新物业招点新人,就有人给他们说,你们还是辞职吧,别惹事,不然后果很严重

物业只好撤乎……

天哪……







justfool   发表于  2006-01-25 01:34  引用Trackback(1) | 编辑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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